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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内地就业港澳同胞享住房公积金待遇

发表于2017-12-28

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,要制定完善便利香港、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。继今年8月集中公布了一批中央各部门出台的便利港澳同胞在内地学习、就业、生活的政策措施后,国务院港澳办18日又公布了新一批便利措施。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同胞均可按照内地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。缴存基数、缴存比例、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内地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。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同胞,与内地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。在内地跨城市就业的,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接手续。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(聘用)关系并返回港澳的,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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